被活埋三年:我死了,他疯了! 第106章 他大,耐久力强
沈云韵端庄娴静,更是整个帝都名门千金中的典范,面对所有在大的场面,她也从不会失态,可是没想到今天让她失了分寸的人,不是因为裴颜,而是为了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小姑娘。
沈云韵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想得太多,还是因为自己的嫉妒。
这句话,她也几乎是下意识说出口。
对上裴枭幽深眯的眸光,男人也只是淡然的看了眼身旁的男人,从西装口袋中拿出一包烟,丢进嘴里,按下打火机,吐出一口白烟,“今日不同往日,明珠还小,不知道人心险恶,一切等她完成学业再说。”
“等她到了结婚的年纪,我自会帮她挑选,合适门当户对的世家结婚。”
白色烟雾飘来,沈云韵捂着胸口咳嗽了几声。
“不舒服,就让高远送你回去。”
沈云韵上前,手触碰搭在她的手臂上,强忍着那股不适的味道:“抱歉,是我说的话,让你不高兴了。”
“小云,别试图揣摩的我的心思,对你没好处。”
沈云韵心‘咯噔’了一声,讪讪的收回手,“下次不会了…”
“那,我就不打扰你了,这是我给你做的点心,记得吃。”
沈云韵知道因为她说的话,让他不高兴了,继续待在他身边,也只是让他厌烦而已,沈云韵离开之后,桌上的那些照片,也全都被丢进了垃圾桶里。
沈家。
沈母见到闷闷不乐回来的女儿,“发生什么事了?是不是又在裴枭面前受委屈了?”言语冷冽,说到底还是不省心,真不知道这个她这副软弱的性子,到底是随了谁,还是裴家那些规矩,把她给教坏了,让她变成这样。
沈母平时对她严厉,斥责,也只是刀子嘴豆腐心,恨铁不成钢,会被一个贱人生的女儿,欺负成这般模样。
许君柔这个贱人,教出来的女儿,还会是个什么好东西。
沈云韵摇头,“没有,我没事。妈妈,我先回房了。”
看着她上了楼上房间,手里的咖啡气得直接用力放下,“一点骨气都没有,这个性子也真不是都是随了谁,要是她像我,也不至于被一个狐狸精欺负成这样。”
沈云韵回到房间后,将房门锁上,找出了被放在储物柜里的相册,最后的相册里有一张是她十岁时跟裴枭,还有裴枭母亲三人的合照,她翻到了那张照片。照片里裴枭的母亲,是个绝代佳人,金枝玉叶,只是可惜死的早,不过四十就已经香消玉殒。
见到裴枭母亲手腕上戴着的那只手镯,沈云韵又从包里拿出宋明珠的照片对比…
多看一眼,她的心,便多凉一分。
一模一样。
就连上面那条裂纹位置,真的是一模一样。
裴枭母亲手上戴的玉镯,跟宋明珠手上戴的镯子是一样的。
手中的相册突然无力滑落,掉在了地上。
沈云韵闭着眼睛,她能感觉到整个人都是在颤抖着的。
当年,十岁的裴枭捉弄她,将虫子放在她头上,她生气的一连着好几天都没有搭理裴枭,于是裴枭为了哄她,就将裴母世世代代传给裴家主母的玉镯给偷拿了出来。
可是在戴的时候,磕在桌子上,不小心被她弄坏。
裴枭担下了责任,还被奶奶责罚在祠堂里跪了一天一夜。
自从姜家出现意外之后,这枚裴家世世代代相传的镯子就不知所踪,没想到,它会在宋明珠手上。
是,裴枭送给她的吗?
为…为什么…
…
一个星期之后。
宋明珠骨折的手已经恢复如常,裴枭不在的这段时间,她也是难得过了一段悠闲的日子。
伤筋动骨一百天,从楼梯上摔下来,拉伤的腿,只要不走快,就会没事。
裴枭不在的这段时间,她偷偷会跟周毅川在一起、
大部分时间,周毅川都是在教她做题,基本很少有他们自己的话题。
此外,剩下半小时,周毅川会教她怎么行针,辨别草药。
宋明珠也有时候会遇到滑铁卢,两味草药十分的相似,她真的会出错,有时候烦了,差点没有把那一堆草药给掀了。
百草堂。
宋明珠突然感觉到眼皮狠狠跳了一下,心里不知道为什么,总有股不好的预感,不知道是不是她想多了,或许是,这段时间过得太安分,才会让她有这种错觉。
宋明珠抓着周毅川沾着草药的手,整个人恹恹的下巴靠在他掌心里,“好难啊!周毅川。”
“不用着急,现在只是刚开始,学医需要漫长的时间,不是一下子就能够学会。”
宋明珠看着偌大的百草堂,愁眉苦脸,“是啊!任重道远,周毅川你家家产,还真不好继承。”
周毅川:“慢慢来,我会教你。”
“那你呢?以前是不是看一遍就学会了?”
周毅川应,“差不多。其实分辨这些药草并不难,你只要用心,将它们最特殊的一样记住,下次你就知道会是什么了。”
“行吧,那就再试一次。”
像周毅川有这样学习天赋的人,宋明珠想要追上他的脚步真的很难。
她一刻都不敢停下…
不知不觉,外面夜色就暗了下来。
放在手边的手机响起震动,是她订的闹钟。
每次扎针她都是在周毅川的指导下在他手上做实验,周毅川的手已经扎成了刺猬。
“我要走了,我是偷偷跑出来的,不能让他们知道。”
“嗯,我送你。”
宋明珠轻轻拔掉他手上的细针,放回原处。
“好。”
宋明珠收拾好自己的作业,坐上周毅川的自行车。
在百草堂门外,遇到了叶敏,身旁是穿着一身制服的中年男人,身边的中年女人穿着白领的西装外套。
叶敏在中间挽着他们,有说有笑,见到周毅川时,叶敏热情的打招呼,“毅川哥,爸爸妈妈这就是我跟你们说的毅川哥。”
叶父对周毅川向来都是欣赏的,周围邻居旁人谁不知道,这可是今年的帝都市状元。
“毅川啊!有空来叔叔家吃饭,今晚叔叔买了不少菜。”
叶敏,“是啊!毅川哥!我爸爸妈妈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正好你周叔叔去海市了,你今晚就来我家吧。”
宋明珠察觉到叶敏充满幸福笑意的眸光正看着她,似是在炫耀,身边有父母在。
除了老师,唯一知道她家庭情况的只有叶敏。
周毅川想都没想到拒绝了,“不了,我跟明珠已经吃了,我还要送她回去,就不打扰二位。”
宋明珠坐在自行车后座,抱着他的腰,连个眼神都没有给她,就离开了。
叶敏的举动明显就是想戳宋明珠的心窝子,可是宋明珠偏不会,让她得逞。
在大学城的一家咖啡厅停下,她借着逛街,又偷偷的跑到周毅川的家。
周毅川也知道,她不是个安分的人,比起那些束缚她的规则,她更适合外面的无拘无束,更不会被人操控,做不想做的事。
“你回去吧,一会有人过来接我的。”
“刚刚的事,不用在意,以后也不用搭理她。”
“我知道了,我一点都不在意,在意的反而是她,谁让她想跟我抢男朋友,抢不过,还想来气我,下次要是只有她在,我就当着她的面亲你。”
周毅川隐匿的后耳根又变得通红起来。
“周毅川,等一等。”
他停下。
宋明珠在人来人往的商场门外,双手后握,前倾着身体,在他脸上亲了下,“好了,你可以走了。”
宋明珠看着周毅川骑着自行车离开,耳边不远处传来声音。
“没想到,你会这么喜欢他。”
宋明珠看着许珍从商场了走出来,手里拿着一部粉红色可以拍照的翻盖手机,说着她还欣赏着刚被拍下的照片,“这么一看,你们还真一点都不般配,真是白瞎了你这张脸,宋明珠,你长得这么好看,只要你勾勾手指,什么男人你钓不到?怎么就偏偏看上了他?”
“难道是因为他大,耐久力强?”
宋明珠夺过,她的手机,找到相册,把照片就删了。
许珍就喜欢看见她这副想把她怎么样,却又不能不把怎么样的样子。
“别白费心思了,照片我已经备份了,你就算删了,我还能打印出更多的照片。”
宋明珠皱着眉头,没有拐弯抹角的开口,“你想怎么样?要钱?”
“我也是寄人篱下,我没有钱。”
许珍一笑,“你欠了我两次人情,放心吧,你跟他的事,我不会告诉裴先生。毕竟,也是他要我在学校里看着你。”
“这照片,还有你们交往的秘密,我会等到下次有需要的时候,问你讨回来!”
宋明珠眯起眼睛,“你说什么?”
裴枭让许珍盯着她?
裴枭想做什么?
许珍穿着很性感,画着烟熏妆,她这副模样,完全看不出来,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手提袋外的logo是某个大牌包包,这一个包包价格也是在三四万左右。
“不用拿这种眼神看着我,我想用不了多久,你也跟我一样。”许珍看着她身后背着的书包,肆意的嘲笑了起来,“摊了个这么有钱的金主做哥哥,我真的是羡慕都羡慕不来。”
“不过,裴先生应该不是很心疼你吗?只要你开口,一个月生活费要个百八十万是应该不是问题吧。”
“干嘛,非要喜欢这个穷小子?”
看着不远处开来的私家车,是君临公馆的司机,宋明珠提了提肩上的书包,对于这种人,她从来都不屑搭理。
“我跟他怎么样,还不轮不到你来说三道四,光凭这一张照片,就想威胁我的话,你可以试试,看看裴枭是向着你,还是向着我!”
车,已经在宋明珠面前停下,宋明珠眸光清冷,“最后,送你一句话,依靠男人最终都不会有好下场。自作聪明,在众多男人中间,游戏人生,光凭你这张脸,你觉得你能够活几年?你又有几个十年?”
“别以为经历了一些事情就觉得自己就懂得很多,在旁人看来,也只不过,只是会在男人面前,摇头摆尾讨人欢心的宠物。”
任凭宋明珠怎么说,许珍反笑不怒,“是啊!我就是个只会讨主人开心的小狗,你能把我怎么样呢?”www.biqubao.com
“不能怎么样,也跟我没关系。就是单纯觉得你,挺下贱的,以后离我远点。”宋明珠不留情面,留下一句话,打开车门,坐在后副驾驶扬长而去。
根本不顾,已经变了脸色的许珍。
前世她见到的例子还少吗?
失去自我,最后难以脱身…
向来这种插足别人之间感情第三者,从来都没有好下场。
她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她甘之若饴地在裴枭身边做了十几年的情妇,到头来,除了这些虚无的金钱之外,他能给得了什么?
玩腻了,伤害了他的心尖宝贝沈云韵,还不是被裴枭一句话,送给了别的男人?
像裴枭这样利益至上,在名利场混久的男人,什么漂亮的女人没有见过。
十几年的感情,哪怕是养条狗,都不会舍得送人!
可这种没有心的人。
她宋明珠怕是却连条狗都不如。
就像是玩腻的玩具娃娃,说给别人就给别人了。
坐在后副驾驶座位,车窗缓缓关上,不去看许珍的脸色,到底是什么经历才能让一个十几岁的许珍变成现在这样,开口男人闭口男人,不是钱就是名利,她也懒得去管。
回到家之后,宋明珠下了车,走进玄关处,桌上任就是一荤一素,还有个西红柿蛋汤,都是她喜欢吃的饭菜。
张秋禾念道:“先生,已经很长时间没打电话回来了。明珠小姐要不要跟先生通个电话?”
宋明珠小口喝着汤,确实,估摸着裴枭也有一个星期没有回来了。
“谁都不许给他打电话,哥哥要回来,自己会回来,他万一跟嫂嫂在一起有事,突然把他叫回来,会被人说的。”
张秋禾点点头,“那也是,按照时间,下个星期应该就是先生跟沈小姐的订婚宴了,这时候确实是先生最忙的时间。”
宋明珠吃完盘子里最后一片红肠,肚子已经吃的很撑了,“张阿姨,以后还是少做一个菜吧,做多了,吃不完浪费。”
张秋禾,“好。”
宋明珠背着书包,回到了楼上房间,开始将剩下的医书看完。
谁料到,宋明珠刚上楼,客厅的座机就响起了电话。
张秋禾赶忙去接起,“您好?哪位。”
“明珠呢?”
张秋禾:“先生!明珠小姐刚吃完晚饭,回房间学习了。”
裴枭:“今天她出门了?”
张秋禾:“明珠小姐,说是要去买几套试卷,在商场又逛了会,到了晚上七点左右才到的家。”
“把电话给她。”电话里的男人,带着几分醉意,拿着一杯威士忌,气息慵懒。
张秋禾,“好的先生。”
宋明珠刚准备去浴室洗澡,就听见敲门声,“有事吗?张阿姨?”
张秋禾:“是先生打来的电话。”
宋明珠拧着眉,其实这个电话,她并不想接,磨蹭半晌后,宋明珠还是接过电话。
张秋禾退身离开,关上门。
宋明珠走到书桌前坐下,“哥哥。”
“跟哥哥说说,今天去哪了?”
只是幸好,裴枭不在面前,漏不了破绽,“没去哪,就是去大学城的书店买了几套试卷。”她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尽可能的听起来平静。
“是嘛。”电话那边的裴枭,手里却欣赏着一张女孩儿正在亲吻心爱的男孩的照片,此外还有更多的照片。
宋明珠,“嗯。哥哥,吃过饭了吗?”
裴枭:“…这么多天,明珠怎么都不给哥哥打电话?”
宋明珠低着头,声音很轻,“最近学习有点紧,也怕打扰你跟嫂嫂。”
话一出,手机里就是长时间的静默。
“喂?哥哥,你还在吗?”
裴枭:“哥哥,在。”
宋明珠:“哥哥,时间不早了,我等会要洗澡,还要做作业。明天我再给你打电话吧。”
裴枭低沉的嗓音应下,“好。”
等电话挂断之后,宋明珠不明的松了口气。
放下电话,从浴室洗澡出来,穿着吊带睡裙,擦着半干的头发,等它自然干。
学医确实是一件漫长枯燥且复杂的过程,她现在所看,所学的,也只是中医学其中的冰山一角。
宋明珠周末最后一天,今天霸占了周毅川一整天,除了周毅川给她讲题,她还真的是什么都没做。
对着台灯,感觉到眼睛肿胀难受,腰酸背痛,宋明珠起来伸了个懒腰,看着手机上的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十二点半了。
今天太晚了,准备去楼下煮面吃点宵夜。
没想到却看到了一束远光灯,从她眼睛上快速划过,灯光有些刺眼…
车停下。
车驾驶座位上,下来穿着西装皮革,身形修长,气息凛冽的男人,宋明珠捞着锅里的面,就看着醉醺醺的裴枭,从外走来。
宋明珠皱着眉头,关了火,放下碗,赶紧走了过去,扶住喝醉的男人。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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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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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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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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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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