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回到下乡做知青前一天 第106章 男人嘛!总是会变得
“他们家以前是馒头村的,现在搬到了镇上,还买了镇上的一套房子。”
孟妈笑道:“行,老妈改天去打听打听。”
孟飞云如坐针毡,第二天孟妈就托人开始打听起来,可打听到的结果不尽人意。
她看到往外走的孟飞云道:“站住,你想去哪里呀?”
孟飞云道:“我就出去走走,咋了?妈。”
“不咋了,我就是告诉你,那顾家的姑娘我不同意,你眼睛瞎了,看上那样的人家,那啥条件啊?
家就住在山沟沟里头,这些就不说了,她那个爸,还跟一个寡妇搞在了一起,这样的人家,我看不上。”孟妈是真的生气,但凡家里穷一点,她也就答应了。
可这种条件,这种人家,就算把人娶进来了,到时候她那个娘家,就像一个定时炸弹一样。
孟飞云急道:“她又不跟她那个爸过,再说了你有没有打听出她的为人呢?”
“不管姑娘多优秀,这种人家以后就是个麻烦,就算是跟你爸说也没用,趁早歇了这个心思吧!
再说了,咱们大队的姑娘随便你挑,干嘛非得要二大队的?
还有那她那个嫂子,凶起来比母老虎都凶,真要干起架来,我都不是对手,你想都别想。”孟妈也是仔细打听过得。
一听那嫂子绝对是个狠人啊!从京城来的知青,来没多久,被大队为难了,居然直接敢不干农活,靠上山采药为生。
谁不知道上山采药多难?可一个女人居然还赚到了钱。
这些也不说了,后来嫁进了顾家,把顾家那群人收拾的服服帖帖的。
自己却买了一套大房子,再看那些得罪她的人,有哪个是有好下场的?
顾家那群蠢货看不懂,可孟妈可不一样,她从小就是家里的军师,她在娘家几个哥哥听她的,嫁了人,她男人听她的。biqubao.com
就因为她看人看事准啊!这沈多鱼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
可家里的男人都听她的,除了孟飞云,她就一个独子,连个闺女都没有。
家里的老人把孟飞云宠上了天,于是他的脾气有点爆,想做的事情,还一定就要做到。
孟飞云懒得搭理他妈:“我就是回来知会你一声,又不是听你的意见,你说不行是吧?那挺好的,我明天就出家当和尚去。”
孟妈气得胸口疼,她这儿子就是个混不吝的,她叉着腰怒骂道:“孟飞云,你敢娶她,我就直接吊死在房梁上,省得看到你心烦。”
孟飞云气得直接摔门而去,直接去了他大舅家。
孟飞云的大舅也算市里的大领导,他看到孟飞云气呼呼的样子道:“咋啦?谁给你气受了?”
“还不是我那妈吗?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可她倒好,让我直接不用来往,还威胁我说是要吊死在房梁上,我气死了。”孟飞云说完看到桌上的水,直接拿起来,狠狠喝了几大口。
大舅看着他道:“你妈肯定是打听清楚了呗!到底是哪家的姑娘?你说说看,要是真的好的话,大舅给你做主。”
孟飞云才不信他大舅的话呢!
“你是不是想打听好了?故意去为难人家,我才不说呢!大舅,你对我最好了,你就帮帮我吧!”孟飞云直接抱起他大舅的胳膊,撒娇道。
说来奇怪,这孟飞云大舅、二舅、三舅家,居然一个儿子都没有。
孟大舅无语了,他什么时候看到过这样的孟飞云啊!
“你起开,起开,恶心死我了,到底是什么样的姑娘,能把你收拾的服服帖帖,不过可说好了啊?要是是那些乱七八糟的,你想都别想。”孟大舅也是怕啊!别是从窑子里出来的姑娘吧?
孟飞云差点心梗:“好人家的姑娘,就是她爸有点问题……”
“啥问题?”
孟飞云支支吾吾,最后只能道:“他们家是馒头村的,就是顾廉的妹妹。”
孟大舅倒是知道馒头村的,馒头村一直很穷,穷到了那种都娶不上媳妇的地步。
一听到是馒头村,孟大舅心都凉了一截:
“是不是他们家里太穷了,你妈不同意的?
你妈想的也有道理,到时候他们娘家还需要咱们帮助,那就扯不清了。”
有很多的人家是可劲的趴在女儿身上吸血,把闺女卖了,给家里儿子凑彩礼的。
还有最恶心的就是,嫁了闺女之后,全家人都靠着闺女娘家活着的。
孟飞云无语:“她家不穷,而且刚在镇上买了个宅子,就是她爸妈离婚了。”
孟大舅也没敢答应啥,第二天就让自己的手下打听了一下。
孟大舅看着那家人家的资料道:“一个知青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居然能买的起房子,不简单啊!”
“对的,不过她也是靠自己的努力,她不光卖药材,还卖野味,不过不知道卖给谁了,挺厉害的一个小姑娘。”
孟大舅的手敲击着桌面道:“不过家庭有些复杂,这顾大妞倒是挺不错的,老实本分,而且脾气跟飞云还挺配的,可惜这个沈多鱼太厉害。”
孟大舅的手下有些不明白:“厉害不是挺好的吗?而且沈多鱼对这个顾大妞也挺不错的。”
“厉害有好也有坏,你说真要是顾大妞和孟飞云闹起来,她会帮谁?”孟大舅问道。
孟大舅的手下想了想道:“自然是帮顾大妞的。”
“而且你看这女人处理事情非常的偏激,万一飞云犯了什么错误,你信不信就算是我,都不一定能保得了飞云。”不得不说孟大舅的眼光毒辣的很。
孟大舅的手下不再说话,可眼下孟飞云一腔热血,怎么阻止他呢?
最后孟大舅想到个老朋友的女儿,直接打了个电话过去。
聪明人的做法绝对不会阻止孟飞云,像孟妈那种做法就是错误的。
顾大妞不过是个乡下丫头,只要见识到更漂亮更特别的女孩,男人嘛!总是会变得。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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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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