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祸天下 第十四章 灯下话乱世
恕我才疏学浅,我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形容她天仙一般的美艳绝伦、优雅端庄。
内心只是隐隐隐觉得我们二人之间神交已久,似曾相识。
也许她应该是我上一辈子的亲人吧?为什么会有这种熟悉而温暖的感觉?
她轻轻挥了一下薄如蝉翼的衣袖。我不懂那衣料的具体材质,只是觉得:这样精美的衣料,只适合她一个人穿用。全天下所有的其他女人都不配!
她那风轻云淡、貌似随意的轻轻一挥,却好似一记重拳,击打在我的胸口上,让我差点当场昏了过去。
恍惚之间,我从她粉嫩的面颊上看到升起了一道美丽而迷人的彩虹。
那其实不过是她脸上泛起的一抹淡淡微笑。
“小阿弟你喝酒了吧?脸色怎么这么红?还是一副醉眼朦胧的样子?!算了,我给你泡杯茶醒醒酒吧。”
上苍可怜见,晚餐虽然板牙哥点了一桌子的酒菜,可我除了抱着饭碗玩命吃菜,确实滴酒未沾啊!
骗你是孙子!可是现在怎么就醉了呢?难道是因为板牙哥嘴里的酒味儿太冲熏的?还是真应了那句话:酒不醉人人自醉,花不迷人人自迷?
反正我现在满脸通红,头脑发懵,着实是一副酩酊大醉一般的丑态!
一双纤纤玉手,捧着一个造型精美的茶盏,轻轻放在了我面前的小桌上。
我像这辈子都没见过,更没喝过茶水一样,捧起来便一饮而尽,却仍然感觉到口渴难耐。
你现在就算是给我满满一洞庭湖的凉水,我也能一口气儿喝干它!
面前那位姑娘抬玉手轻掩红唇,“扑哧”一声笑出了声。
她再次开口,声音悦耳动听:“茶水不是那样喝的。要一口一口地慢慢品,才能品出其中滋味。你那只能叫牛饮!会被懂喝茶的人笑话死的。”。
我去!哪有那么多臭讲究?喝茶只要会张开嘴往里灌就行!
说完,她饶有兴致地在我对面的软椅上款款坐了下来,充满好奇的用那两只灿若星辰的眼睛仔细上下打量起我来。
我努力地平复着自己过于紧张的情绪,甚至恨不得抬手抽自己两巴掌,好让自己彻底镇定下来。
我扪心自问:慌什么?她长得这么楚楚动人,而且看上去既温柔又可爱,完全不像是只凶猛的老虎,绝对不会吃了我的!一定不会!
就算是真被她吃了,那也是我的荣幸,我心甘情愿。
“小阿弟老家是哪里人?今年多大了?”。
嗯,她能这样用大白话与我交流,不在我面前拽文,用仙乡何处,今年贵庚之类的文词儿让我感觉舒服了很多。
就好像一个亲切的大姐姐与我随意聊天拉家常一样。这感觉倍儿好。
我心里忽然就不那么紧张了,而且回答的很流利:“我今年虚岁十八,马上就十九了。老家是距此百里之外白桦村的,被抓了壮丁才来到了这里军营之中。
其实我挺想家的,还特别想俺娘。不怎么想我爹,是因为小时候他老打我屁股!”。
对面的那位仙女姐姐再次掩红唇嫣然一笑。淡淡说道:“姐姐我虚长你两岁,看你单纯可爱的样子,我心中甚感亲近。
姐姐家中已再无亲人了,孤苦伶仃,沦落风尘。你若不嫌弃,我倒愿意认你当个亲弟弟。”
“我当然愿意了!实话实说,初次见到姐姐,我总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总觉得你是我上辈子的亲人!”。
“姐姐的艺名叫芙蓉,就是水中荷花的意思。我原本书香门第出身,可恰逢连年战乱饥荒,家中亲人不幸接连亡故!有一段时间我差点饿死了,后来也就想开了,先活下去再说。
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那都是那些道貌岸然的所谓道学先生拿来骗人的!
翻阅历史,每一次的改朝换代,都是那些道学先生最先双膝跪地向侵略者投降求饶的。天天把节操挂在嘴上的人,其实是最没有节操的!”。
我连连点头道:“我知道芙蓉就是莲花。我读过几年私塾,后来因为调皮捣蛋,被先生赶回家才辍学的。我还读过《爱莲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就像姐姐您这样。”
芙蓉姐姐抬起一只玉手轻轻摇了摇,苦笑道:“我可愧不敢当。只是为了生存别无他法,我可不愿意装清纯,装给谁看呢?
可怜我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勉强苟活而已。既然要硬着头皮活下去,就要努力让自己变得坚强快乐一些。
世间俗人常嘲笑谩骂我们是风尘女子,但我们起码能够自己养活自己。
其实世间最可笑的,是那些饿着肚子的嘲笑那些勉强能填饱肚子的。
从古到今,世人其实从来也都是笑贫不笑娼。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且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男人风流潇洒可以名垂青史,女人风流一点就罪该万死,这算什么狗屁道理?!”
我皱了皱眉头,轻轻叹道:“姐姐天生丽质,聪慧过人,如此终不是长久之计吧?”。
芙蓉姐姐微微点头道:“我自然知晓。趁着还没有人老珠黄,等攒够了银两,我自会另寻安身立命之处。弟弟若以后想姐姐了,来看看我就好。
青楼又叫销金窟、无底洞,你当兵拿命换来的那点银子,就别往这里乱扔了!好好攒起来,回头娶个良家女做妻子,安度一生。”
“其实所谓的良家女,也未必就好到哪里去!哪有姐姐这般率直、纯真可爱?更别说美艳动人了!”。
芙蓉姐姐再次掩唇而笑:“小嘴儿还挺甜的,会哄女人开心了。看来还没有傻透!
我猜想数千年之后,或在另一个世界,我们女人的地位会逐步提高。那时候就没人敢叫我们风尘女子了,会改个名称叫女明星或者女演员啥的,而且人人仰望,趋之若鹜,顶礼膜拜。
女人也是人,有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的权利!包括自己喜欢的男人。不是吗?”。
我轻轻的摇了摇头:“不知道。我也想不了那么远,能够把这一辈子过好就行。其实我从小一直想当个土匪,无拘无束,无法无天,无人敢管!”。
芙蓉姐姐面带微笑,双眼发亮地望着我说道:“小土匪,我倒是越来越喜欢上你了!听老鸨娘说,你还是个童子鸡?真的假的?”
我脸上再次猛然一红,低着头说:“姐姐你不许笑话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很小的时候就尝试过和村里的小女孩亲过嘴,虽然没什么感觉,但不能再算是童子鸡了吧?”。
芙蓉姐姐笑得花枝乱颤,伸手点着我的额头说道:“没想到你这个表面老实、貌似忠厚的小土匪,小时候那么坏啊?!难怪你爹老揍你,我看就是该打!”。
说着她忽然站起身来,一只小手快速伸向自己的腰部,缓缓地轻解罗衫。
望着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细腻而紧致的如雪肌肤,我大脑中一片空白,整个人都傻掉了。
她轻启芳唇,吐气如兰,语气坚定地说道:“站起来,小土匪。姐姐我亲自帮你去除童子鸡的恶名。”
我鼓足勇气站了起来,但还是底气不足地补充了一句:“可是姐姐,我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啊。”
芙蓉姐姐的双目中似乎突然放射出一束炫目的光芒,深深地灼痛了我。
“这个也需要学习。不过没关系,别慌、别急、别怕,姐姐亲自教你。”她轻轻贴在我耳旁温柔低语呢喃道。
我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腰部被一根柔软而有力的藤蔓紧紧缠住了,使我无力挣脱也不想挣脱。心里只盼望那根藤蔓缠我缠得更紧些,千万别松开!
感觉这次自己彻底喝醉了一样。
两片芳唇无限轻柔地紧贴在了我的嘴上,这次我有感觉了!
那是香甜而芬芳,令人陷入深深迷醉且无法自拔的感觉。
嗯,看来当年那个小屁孩儿是白白以身试法了。
这种感觉只有长大了才会有,小毛孩子是无法体会的。
“杀啊!”随着洪天阔猛然高高举起手中的大刀,邵阳攻坚战宣告正式打响。
无数的洪家军步卒高举着盾牌,肩扛着云梯,冲着邵阳城那高高的城墙蜂拥而上。
城头上的守军虽略显慌乱,但却都毫不犹豫的举起手中弓箭。朝着城下密密麻麻的人群一通乱射。
很多人一声不吭地倒在了前进的路上,但更多的人毫不犹豫地踏着他们的尸体继续上攻,口中还发出疯狂的呐喊。
任凭城头的守军发狂一般的刀砍斧剁,一架架云梯还是艰难地贴着城墙被竖了起来。洪家军的将士们一手举着盾牌,拼命阻挡着自上而下如瓢泼大雨一般飞来的箭雨,一手举着短刀,沿着云梯疯狂地向上攀爬。
“推翻云梯,砍死他们,要快!”城头之上,一员大顺王朝的守军将领一边暴躁的狂叫着,一边举着自己手中的砍刀指向顺着云梯往上攀爬的洪家军兵卒的脑袋。
洪家军没有大顺正规军那样的攻城火炮,缺少如此的攻城利器,他们只能依靠人海战术,以命相搏。
完全孤立无援的大顺守军心里都很清楚:一旦城下的这些匪贼跃上城头,双方进入短兵相接的相持阶段。他们就只剩死路一条了!因为对方人马的数量远远高于己方。
豁出命去也要阻止哪怕是一个贼兵爬上城头,成为每一位守军将士共同的信念。
可是很快,城头上守军的弓箭就用光了。因为攻城匪军人数实在是太多了,密密麻麻的。
“兵器库里的弓箭还有吗?派人去全都搬运上来,都到这节骨眼儿了,别他妈给我省!”。
“回禀将军,兵器库里早就空了!”。
那员守将瞪着双眼朝城下看了一眼,无奈的将头盔掀至一旁,伸出右手抓着自己的头皮使尽劲挠了挠,嘴里吐出了一句难听的脏话。
愣了片刻,他忽然好像又想到了什么。口中大喊道:“长矛,长矛!把手里的短刀都扔了,通通换成长矛,捅死他们!绝不能让他们靠近垛口!”。
他伸出一根右手食指,指着云梯上不断往上攀爬,愈行愈近的洪家军兵卒。
转瞬间,一根根长矛被分发到守军兵士的手中。
他们居高临下,朝着眼看就要爬到近前的红家军兵卒一通猛刺。
伴随着一声声的惨叫,那些趴在云梯上陷于被动的兵卒被刺了个前后通透。
尸体接二连三的从高高的云梯上跌落。
眼望着己方的进攻连连受挫,洪天阔不由得怒目圆睁。
他大吼道:“不可退缩!给我全力猛攻,哪怕天黑了点上火把,今夜也必须将邵阳城拿下!攻进城去,杀光这些大顺匪寇!”。
他身边的一位将领在他耳旁轻语道:“首领,如此强攻我军伤亡太大!恐怕有些得不偿失啊。”
洪天阔毫不客气地回应道:“你懂什么?一旦贼军援兵来袭,我军将陷入腹背受敌之困境。攻击绝不能放缓,哪怕拼掉一半的人马,也要尽快夺下邵阳城!传我的号令,先攻入邵阳城者,赏黄金十两,就地官升三级!”。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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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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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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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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