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长子当家 第1章 穿越
到这里已经好几天了,他渐渐适应了现在这个身体,也渐渐适应了现在这个身份。这个身体是个十一二岁大的男孩,体格有些弱,瘦瘦的,不是很强健的样子。当然了,如果强健的话,也轮不到他贾致远来借用了。这孩子只是偶感个风寒,就把小命弄丢了,换成了他这个二十一世纪的野鬼来借尸还魂了。
没错,就是借尸还魂,这四个字可真可怕,一听上去就有种鬼气森森的感觉,满满的《聊斋志异》的气息。贾致远也是给自己做了好久的心理建设才总算不觉得自己是在闹鬼了。还是现代人发明的“穿越”两个字好,可比借尸还魂来得心安理得了很多,仿佛是带着某种神秘的使命来拯救世界一样,莫名有了种高大上的感觉。
而且这孩子长得挺好,虽然因为年小体弱的缘故,还不能用英俊这样的字眼来形容,但看眉眼和轮廓,将来肯定妥妥的帅哥一枚,这是让贾致远觉得最高兴的地方,可比前世他那个遗传自他爷爷贾富和他爹贾政的相貌好多了。
没错,他老爹和《红楼梦》里的贾政同一个名字,而且是他那个大字识不了几个的太爷爷给起的。之所以他老爹没有延续贾富、贾贵这样的起名风格,都是因为他太爷爷想发财想了一辈子也没有发成,到孙子出生的时候,全家还在农村土里刨食呢。
他太爷爷不认为是自己能力有限或是命中无财,而是认为当年没有让他爷爷继续去读书造成的。否则家里一定能出个满口道道的读书人,一定能混个干部当当,这样就能把他们弄进城了,吃上了公粮。
所以到贾致远他爹出生的时候,他太爷爷想了三天,先后否定了老伴儿和儿子提出的诸如红国、满仓一类的名字,绞尽了脑汁,最后大手一挥,拍板定下孙子的名字就叫贾政,将来一定要从政,当官,当大官。www.biqubao.com
贾致远每次听他老爹叨叨这个起名事件时都不由得替自己感到庆幸,幸好他爹没叫个啥贾大官、贾干部之类的,不然他填学校的表格时得让同学笑死。
后来他太爷爷在收音机里听过一回《红楼梦》的戏曲,知道贾政是个国公府家的老爷,可是乐坏了,觉得自己这个名字起得那叫一个好,美得简直好像自己死后要被追封了似的。贾致远可以肯定,他太爷爷就是听到了前面那一点情节,后面抄家灭族的结局肯定不知道,不然肯定不能那么得意。
他太爷爷连个国公府看门的都没混上,他爹自然也不可能当上什么大官,在他太爷爷驾鹤西去的时候,他爹已经和几个哥们兄弟在跳墙逃学了,高中就更没有考上的可能,勉强上完了初中,就理所当然地成了社会待业青年。他爷爷秉承自己父亲的遗志一定要家里出个城里人,剜门子盗洞地弄了个当兵的名额,把他爹送进了部队这个大熔炉里去回锅改造了。
他爹虽然数理化不行,但农村野地里疯跑出来的体格还是不错的,再加上继承了不知哪辈子祖宗传下来的一点精明劲儿,在部队倒是混得你好我好的,还真就在几年后顺利留在了城里,完成了他太爷爷未了的心愿。紧接着又抓住了改革开放初期的东风,和各路战友各种沟通合作,一路折腾下来,到贾致远出生的时候,家里已经彻底地鸟枪换炮了。因此,贾致远觉得他太爷爷还真是有几分先见之明,在他爹眼睛还没睁开时就看到了改换门庭的可能。
家里的条件好了,自然生活水平也改善了,贾致远不像他哥贾明志小时候还赶上过家里艰难的时候,他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在他们那个小城里,他怎么也算得上是地主家的傻儿子一枚了。
他们哥俩的名字,稍微爱好点文艺的人都知道是出自“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这两句古文,是他爹贾政的手笔,是他当年求人办事时在一位大人物的办公室里看见的书法大作,镶了老大的镜框挂在办公桌后面的墙上。
贾政这个没几点墨水的俗人立刻表现出如滔滔江水般的敬仰之情,四个加号的甜言蜜语以农民特有的精明的大实话方式不要钱的倒出去,结果事儿办成了,这两句话也记住了,并成为了他两个儿子的大名。
贾致远觉得他爹确实精明,取了后面的两个词,一个明志,一个致远,前途应该还是有着落的,要是一个淡泊,一个宁静,估计他家离破产不远了。
可现在他也致得太远了,都穿越时空了,真是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了。好在还有他哥在,他爸妈不至于老无所依,别看他哥贾明志这名听起来就不像真名,可人还是挺靠谱的,起码比他这个满脑子总想周游世界的人靠谱多了。不管了,既来之则安之,就当是友情客串了,指不定哪天还能回去也不一定呢。
可当他终于确定了自己的身份后,却觉得一颗心拔凉拔凉的,这尼玛是耍老子吗?这哪里是友情客串的节奏,必须倾情演出啊,使出浑身解数还不一定能活到剧终,说不定没几集就领盒饭了,他这是得有多大的本事才能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啊!
这穿越的使命感也太沉重了,谁不知道剧情啊,那么有名的作品,那么多人研究都研究不明白的文坛的第一大坑,一堆人填坑都填不上,怎么就把他给坑进来了,他虽然也看过书,看过电视剧,可是并没有多痴迷呀,怎么就一杆子把他支到这来了,难道就因为他的名字叫致远吗?他改还不行吗。
三月,初春。
看最新章节内容下载爱阅小说app,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爱阅小说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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