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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零随军后我被最强战神娇宠 第143章 攒钱

  然后算着时间往山里跑了几趟,家里晒了几天竹笋。余荞是真的很喜欢吃竹笋,炖东西都喜欢放上点。

  后来郑向国做饭,也是经常拿竹笋做配菜。

  去年采的竹笋,余荞寄回家里一些,自己留下的也不少,但是也就吃饭过完年。

  所以今年余荞又多采了些,那段时间余荞家里晒了好长时间的竹笋。

  汤圆并不是喜欢哭闹的孩子,平时也好哄的很。

  在杜美娣出了月子以后,汤圆都会翻身了。

  而杜美娣出了月子,就抱着小家乐来了余荞家。

  可汤圆对于这个,不是睡就是哭的妹妹,并没有太喜欢。

  他现在正在探索外面的新世界,每次吃饱喝足之后,汤圆都会看着外面。然后“啊啊啊”个不停,余荞要是不抱他出去,小小的人还会生气。

  小模样别提多可爱了,三个多月的汤圆,还真是白白胖胖的了。

  越长开看着就越像郑向国,只不过肤色随了余荞,那真是顶顶漂亮的娃娃。

  每次汤圆要出去,余荞都要逗一逗,然后看着汤圆闹小脾气,就特别有意思。

  只不过,有冯爱玲在旁边看的时候。就总是顶不住汤圆卖萌,然后在余荞还没玩够的时候,就抱着小汤圆出去了。

  因为冯爱玲年岁大了,汤圆现在有二十斤,抱着有些压手。

  看冯爱玲抱着汤圆出去,余荞就会跟在旁边,过一会儿好接过来自己抱着。

  杜美娣抱着家乐想去余荞家,正好看到抱着汤圆出来的冯爱玲。

  杜美娣凑过去,“婶子,汤圆这是在屋里待不住了?”

  冯爱玲笑,“可不是,就想往外跑,一点点的小人,就开始不着家了。”

  冯爱玲说着看着杜美娣怀里的孩子,“你这才一个多月,现在抱着出来,仔细别着了风。”

  杜美娣知道冯爱玲是好意,笑着道:“谢婶子关心,我也是等到半晌午,才抱出来的。现在进五月了,冷不到孩子的,晒晒更健康,而且我也不会走多远。”

  冯爱玲看着杜美娣的孩子,虽说是个丫头,可还没有汤圆一个小子长的白静漂亮。

  既然几人遇见了,就一起在附近转了转。

  两家的孩子都太小,她们也就在门口附近转转,不用太长时间,然后就赶紧回家了。

  出去溜一圈不论时间长短,小汤圆回来就满足了。

  然后吃饭睡觉,好哄的很。

  汤圆不闹人,余荞又没事可做,就把写作捡了起来。第一本书到完结,余荞也才挣了几百的稿费。

  但是第二本就翻了两倍,现在余荞的存款就有一万二千块了。虽然她们家花销大,但是郑向国的津贴,一个月也能攒下一半。

  今年都已经1974年了,很快了,混乱快过去了,距离七七年高考也就三年的时间了。高考结束,紧跟着就是改革开放。

  所以余荞想在改革开放之前,尽量攒下些初始资金。想攒钱,现在做生意是不现实的,投机倒把余荞从没想碰过。

  拿货出货担的风险太大了,她又不像是那些小说的女主角,能有一空间的物资可以卖。

  虽然她想赚钱,却也没想过做生意,就算改革开放后,她顶多也就是做个投资人。

  现在挣钱最好走正经途径,工作的话就拿点工资,贴补家用是足够了,根本就攒不下多少钱。

  但是写作不一样,现在好好写,构思好每一本故事。也许在改革开放以后,她的书也许有机会签约影视。

  而且现在她的稿费也是相当可观的,后面也会越来越挣钱的。

  在这个时代,写作算是很好的出路了。

  因为汤圆好带,再有冯爱玲帮忙。余荞能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创作上。

  冯爱玲知道余荞在写作挣钱,直夸余荞是个才女。就是可惜现在不能考大学了,不然余荞一定能上最顶尖的大学。

  这次动笔,余荞不再像写前两本书一样,佛系码字了。现在只要有时间,余荞都会用来构思剧情码字。

  所以在余荞动笔之后半个月,余荞就把初始稿件寄给了出版社。

  在等结果的时候,余荞也没有停止码字。

  时间划过,汤圆四个月的时候,下牙床就开始长牙了。

  冯爱玲看到就说,“汤圆这是快的,四个月就开始长牙了。”

  最近郑向国出过一次任务,而部队里的气氛也越来越紧张了,郑向国就算不出任务,也是早出晚归的。

  余荞看着郑向国每天,天不亮就要去部队,晚上八九点钟才能回来。

  余荞就说过,让郑向国直接住宿舍吧!郑向国听到余荞这话,直接就拒绝了。

  只道:“这么两边跑,对我来说就是早起晚睡一会儿,可是晚上没有你睡在旁边,我能失眠一整晚。”郑向国的话说的很认真。

  余荞想到郑向国上次出任务回来,那疲惫的模样,就心疼的很,也没有在说过让郑向国睡宿舍的话。

  在汤圆四个多月以后,宋春香也生了。

  宋春香是晚上发动的,正好黄云峥在家,直接给送到了卫生室。

  等余荞和杜美娣收到消息,已经是第二天九点了,宋春香孩子都生下来了。

  余荞和杜美娣准备去卫生室看看,汤圆有冯爱玲,余荞一点也不担心。而杜美娣,梅大娘暂时还没走,能看着小家乐。

  二人带了小米粥和鸡蛋,去的卫生室,其实三人才见过没多久。

  前两天算着宋春香快生了,余荞和杜美娣才去看过宋春香。还没过几天呢,宋春香就生了。

  因为是半上午,路上她们没有遇到多少人。

  宋春香看到余荞和杜美娣过来,很高兴。

  宋春香是顺产,早上六点生的,这会儿刚好睡了一觉刚醒。

  余荞把饭盒放在桌子上,“怎么样,饿不饿。”

  宋春香看到饭盒直接就笑了,看着余荞道:“有你们真好,黄云峥那个傻大个,一早忙的团团转,都把我忘了。”

  “我刚说饿了,他还差异一下,然后才急急忙忙去食堂了。我喊都没喊住,他这时候去食堂哪里还有饭,就是有我也吃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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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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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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